2024年乡村振兴和共同缔造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捐赠主体和倡导捐赠额度为:国有企业及各类民营企业捐赠1天以上的利润;全县各级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(组织)、事业单位(含各类学校)捐赠1天以上的办公经费;全县各级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(组织)、企事业单位(含各类学校)的干部职工,每人捐赠 1天的工资;驻兴部队官兵,每人捐赠1天的工资或津贴;大力倡导其他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赠。
募集的资金重点用于乡村振兴、共同缔造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(助学、济困、救灾)的突出问题。各乡镇、县直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乡村振兴“慈善一日捐”的典型,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。